公私划分的理论旅行:中国同性婚姻再思考
[5] 最近几年,魏伟开始关注同性伴侣与彩虹家庭的问题🤬🎻,但这种关注只能代表极少数的情况(魏伟🧚🏿♂️🧑🏻🌾、蔡思庆,2012⛎👎🏻;魏伟🍜🧚🏽♂️,2015)。
[6] 当然,这种总结只是一种对相关研究整体倾向性的观察💾,而并不是具体研究的批评🙎🏻♀️。在一部分具体的研究中,其中也涉及了同性恋社群内部的差异🎆,但并不是研究的核心所在👆🏿。在笔者看来,这种侧重于在异性恋/同性恋的关系中研究中国同性恋群体处境的研究在相关知识生产的起步阶段不仅仅是需要的,更是必要的🙅🏽♀️。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社群内部的异质性才能得到很好的反思与再现。同性恋正统主义与异性恋正统主义本来是两个不同的理论概念,但其实二者是紧密相关🤷🏻、彼此依赖的。因篇幅有限🧑🍼,在这里不对异性恋正统主义的概念与二者之间的关系做详细论述,见罗牧原👳💲,2016🦶🏽🤾🏽♀️;Kong, 2012👩✈️。
[7] 以周华山(1997)为代表的很多研究中国同性恋问题的学者都认为,与西方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的传统(家)文化对同性恋者虽然没有公开接纳,但也并没有明令禁止👩👧。而是通过沉默的宽容为中国的同性恋者提供了一个有别于西方的“出柜”(coming out)的替代性策略🧌,即回家(coming home)。而这种立场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因为回家并不总是切实可行的策略👩🏽🏭,它与出柜也并不是二元对立的🫵🏻。更重要的是,这种被周华山解读为宽容的沉默本身,作为维持异性恋中心的家庭与社会秩序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恐同的表现(刘人鹏🛐、丁乃非👵🏽,2007; Wong, 2007)🧑🏼。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作为充满亲情、爱、和谐与宽容的港湾的想象也必须被质疑。
[8] 这里的黑体是笔者所加💃🏻👨⚕️。